《厦门理工学院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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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中心组(扩大)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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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月28日下午,我校在信息中心报告厅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专题学习会,校纪委书记林春才作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专题辅导报告。校党委中心组成员、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会。
  林春才书记从重新修订《条例》的背景和意义、修订的内容,以及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新《条例》等三个方面对《条例》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详尽的解读,通过《条例》“四代变迁”的历程,以及“一个思想”、“两个坚决维护”、“三个重点”、“四个意识”和“四种形态”、“五处纪法衔接”、“六个从严”、“七个有之”、“八种典型违纪行为”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新修订的《条例》,重点对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对照学习,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。
  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《条例》,林春才书记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。一是要提高对《条例 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切实把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好《条例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严格按照中央、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。二是要自觉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严明政治纪律,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充分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。三是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以严明的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,按照省委“八个坚定不移”的要求,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将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情况作为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,细化责任清单,严明纪律规矩,强化问责追责,推动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。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在学习、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前头、做表率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内涵要义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、更实的措施,模范遵守纪律,切实做到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。五是要坚持执纪必严、违纪必究。纪检监审部门要以《条例》为重要依据,深化实践“五抓五重”要求,把贯彻执行《条例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,切实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。他强调,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执行《条例》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做到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,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,为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。(宣传部 曹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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